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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一家18口被判刑仅因为私搭浮桥

发布时间:2023-07-12 13:49:23来源:本站原创

吉林白城洮南市振林村一家18口因私设浮桥而被判刑罚款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尽管一开始被驳回,经过一年半的申诉,白城市中级法院于6月29日通报称已立案审查,并将严格依法处理。此案暴露出政府部门在解决百姓出行难问题上的失职,以及执法与公民合理需求之间的矛盾。本文将探讨以下四个问题:

·第一,判罚是否恰当。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并非社会治理的万能药,必须要看行为人是否故意寻衅滋事,且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。同时,政府部门需要提出更多解决方案,而非一味罚款。

·第二,需要倒查相关部门责任。除了以罚代批的问题,还需要了解罚款的去向,以及为何在浮桥搭建四年后突然强拆,并追究刑事责任。是否因为政策收紧或其他原因导致便民通行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?

·第三,如果没有舆论的持续关注,是否能还他们正义?

·第四,虽然被判缓刑,黄德义却因犯罪记录而丢了教师工作,只能打零工维持生计。他表示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已经被毁。因此,需要考虑改变人生的责任由谁承担,如何补偿他们的损失?政府的责任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,同时需要积极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,推进依法治国。

(责编: xuehu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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